Sunday 4 November 2012

終於有人公開說了這句話




活了四十多年, 第一次聽到一個馬來人公開這麼說.

馬來人的宗教自由? , 可能嗎? 在番薯國, 向回教徒傳教是犯法的喔. 這可是巫統訂下的金科玉律哦.

如果馬來人可以有宗教自由, 我們也就不會有種族的問題了.

我說過, 這國家一切問題的根源源自於種族問題, 種族問題源自於馬來人習慣了巫統替他們設定的框架: 馬來人等於回教徒. 所以不但他們容易團結於同個宗教與種族之下, 容易被特權攏絡, 容易將特權與貪污混誵, 也同時阻止了許多的異族通婚.

如果馬來人有宗教自由, 等於異族通婚少了最大的一層阻礙, 等於大馬將在一代人之後有許多填表格時在種族這一欄填不上東西的人. 因為那時就有了馬來西亞人. 政黨少了玩種族課題的機會. 大選時大家只以政策為依規. 特權問題也會慢慢引刃而解. 不用像沒開化的國家一般, 為了特權要舉劍.

, 對了, 努魯明天應該會被標籤為種族叛徒, 或回教叛徒.比人家跑前幾步的人是要付出代價的. 她下來可能會撐住, 也可能為了選票退縮, 急轉彎, 說媒體誤解了她的意思. 畢竟, 被巫統愚弄了幾十年, 能接受變化的馬來人可能還不多.

不過,希望她不是最後一個說這句話的人. 努魯的勇氣, 大馬人會記得.

37 comments:

moot said...

波达还说少了许多。 蕃薯国马来文,是没有”腐败“这个字的。 所有不同的政府部门,宗教局,执法部队等特权滥权,迫害,内部威逼利诱,官商朋党勾结,种种腐败的现象。

这些说到人性的腐败现象, Korupsi 就出现在印尼文,是印尼要认真对待那问题而加入的字囊。

蕃薯国马来人还在有没有贪污Rasuah 的字眼上游花园。 马哈大帝在做首相的20多年,除了没有明显的"发财“外, 马哈大帝把腐败定义所有的项目都完全做齐。 蕃薯万能国马来人谈马哈大帝,除了英文的corruption 外都无法用马来文的rasauh 来形容, 可是蕃薯万能国的语文局,就是不要加入这个字。 然后乡下的蕃薯马来人, 继续在马大帝没有明显的吃,来继续意淫老马是英雄。

Botak said...

再說得深入些, 沒有了回教的綑綁, 馬來人的定義就模糊了. 畢竟, 幾個州的居民祖先們都來自不同的方向啊!誰敢提倡馬來人宗教自由, 巫统會恨死啊! 這樣的回教化, 不是回教黨的, 是巫統的, 馬華支持啊.

流金岁月~丽莲 said...

不解的是印尼可以,这里做莫不行,这硬性规定可以改的呀!

游荡花旗 said...

回教是没有宗教自由的。

Fair仔 said...

不管后来如何, 第一个讲而且还要在近选举讲, 必须要有莫大的勇气。

我觉得有时有个女首相也不赖, 政敌攻击力度也许少一点。比较能平稳施行政策。

LOL said...

根据回教教义,回教徒是不能改教的。 所以马来人没有宗教自由,根源不在国阵的政策。

如果我们用理智客观检验这个宗教,就会发现回教是很有问题的,它是一个比其他任何第三世界的问题都更严重的问题. 再说得深入些, 它是比世界上任何一个宗教都更有问题. 我相信所有生活在回教化国家的非回教徒都有同感,只是碍于政治正确,我们都不说出来而已

Botak said...

麗蓮: 不錯. 其實那是政策問題, 和宗教無關的.

花旗佬: 看看麗蓮的留言, 就知道問題所在. 你的看法和下面的LOL一樣. 你可以說是宗教問題, 其實不是. 是他們要否活在過去, 或者適應時代的問題.

FAIR仔: 女首相不錯, 但是政敵力度不會少, 巫統是最無恥的. 到時他侮蔑你買CINCIN也是可能的.

LOL: 如果根據基督教教義, 很多事情也是不行. 分別是, 基督教徒懂得什麼是中世紀, 什麼是二十一世紀. 能行則行, 不能的則要適應環境. 你說的生活在回教化國家的人都有同感, 是對的. 但那是因為回教徒一直活在過去, 堅持用中世紀中東沙漠的生活方式來做為戒律, 你奈他何?

vinz said...

No religion encourage believer another religion. It is not Islam problem. It is the law that enforce Malay must be Muslim...

LOL said...

伊斯兰有可能像基督教那样改革吗? 答案是不能。 因为穆斯林认为伊斯兰是一种完美的生活方式,怎么改革呢 , 不只不能改,还要大力提倡!

奈保尔说过是伊斯兰教的缺陷来自它的根源. 穆罕默德自称是最后的使者,也就直接封死了后来者去挑战权威. 那些企图改变伊斯兰教义的人都不被视为穆斯林, 改革对穆斯林来说是没有意义的

举个例子,马丁·路德主张教徒用圣经直接跟上帝对话,终止了中世纪教会的独一地位. 如果穆斯林也学这一套,那他只能不断地退回古老的原教旨教义中寻求解释, 越改越糟糕

我很佩服努鲁的勇气,特别是她知道自己其实已经违反了安拉的意旨!

anakmalaysia said...

Is not easy for her to made such statement !

Unknown said...

羅馬不是一天造成的啦,一定會經過一些很大的。。。。。才能成型的,希望有生之年看得吧。

游荡花旗 said...

其实,我真的很想有四个老婆。

eric foo said...

终于知道自己没有支持错人,她是我国政治未来的希望~!

Botak said...

VINZ: No. There is actually no law stating that Malay must be Muslim, as it is against the constitution to prohibit anyone from converting to the religion they prefer. However, a Malay Muslim who intends to convert would, in reality, encounter many physical barriers.

LOL: 說這句話還必須有點社會地位, 別人說恐怕早就麻煩了.

Anakmalaysia: Well, I never admire any politician, she included. Whatever she said could have been calculated and assessed for political risk. Was she making such statement to Chinese only? Or all races? Did the Chinese media interpret it correctly? These are the question we should ask. I am always sceptical. We do not trust politician, we just make good use of them.

IAMFG: 在大馬? 羅斯瑪就有. 羅馬慢慢等.

花旗: 早就懷疑你外面有小三…..

ERIC: 對. 但小心政客的反覆.

moot said...

vinz 不知道是没有常识还是以偏慨全。 就拿佛教来说,无论大乘小乘佛教,都没有改信改教下地狱,如入黑社会拿人命的玩意。 历史上,佛教禅宗不同的派系,那信众是自由来去的。

更有趣的是, 如回教等不同的教派,除了那些主流教派也不允许教徒过界,而且主流回教教派也不断的互相厮杀, 不断的迫害那些非主流的回教教派。 基督教也只不过因为有如马丁路德那样置疑教派, 燃起改革,才有今天的西方国家政教分离。

归根究底,只要政教不分离, 那个社群就如原始人社群。

moot said...

LOL : 马丁路德导致基督教的改革, 也是因为当时地方上的政治力量要和教庭对抗, 才能成形。

回教方面没有真正的政教分离的改革,也是因为政治野心家的需要, 然后在世人面前表演野兽般的互相厮杀。

vinz said...

Botak, maybe my understanding is wrong.. I do read across something like: to be constitutionally considered as a malay, one of the criteria is muslim. Also others mentioning like child of muslim will be muslim. Not forgetting, when one became muslim, it is constitutionally restricted to other religion. Well, whether all these originated from Islam religion itself or actually from the Sultan in Malaysia.. I am not sure. I do need more time to study history and islam. But..I do have friends from China 回族 who is a Christian while parents are muslim..

Moot, I am just saying "not encourage". Indeed, your example with buddhism is correct and that's the nice part of it. Some times I wonder it is consider a religion. Definitely, I like buddhist "study" more than the religion itself.. What about other religions. I remember one religion say whoever don't believe their god will go to hell.. at least, will not go to their heaven.... Note, it is not even 改信改教. Just don't believe and you cannot go... and I have a close friend cried in front of me as I cannot go to his heaven with him.. btw, I am a free thinker.

LOL said...

那些鼓吹伊斯兰应该政教分离的人, 我笑了. 伊斯兰必须是政教合一的,如果伊斯兰政教分离,那么它就不是伊斯兰了,懂不? 正如基督教不讲永生,佛教不讲轮回,它还算什么?

还有一点,许多人爱说伊斯兰是和平的,因为伊斯兰这个字眼就是和平的意思. 我又笑了。这原本是那些包头的宗教师拿来忽悠人的。伊斯兰的本意是是「服从」, 对安拉無條件的、絕對的皈依和服從! 只有当你服从安拉后才有和平,因为你不服从的话,我就杀你. 去查一下什么是Darul Islam 跟 Darul Harb吧

穆罕默德的宣教其实就是一部阿拉伯的殺戮史, 它比任何宗教都更残暴. 今天那些伊斯兰恐怖分子,基地组织不是没有原因的, 他们才是真正的伊斯兰教徒

Fair仔 said...

掌控政治的是人,不是神。 能不能政教分离是事在人为。
能与不能在于是谁掌控了诠释权。

土耳其就是政教分离,很多教徒过着世俗生活,土耳其"回教徒",依然是叫回教徒。

诠释权! 问题在于诠释权!

vinz said...

说的好。马来西亚好像不算政教不分离吧。如说错是我常识不行。

Fair仔 said...

你认为呢? 当政策入侵你个人(至少是回教徒马来人)生活时, 政教还算不算分家?

moot said...

LOL,  看起来,你像是喝马桶公会的政宣水大的, 志在搞屎。  历史和逻辑举例是对你这些人没用的。 

vinz said...

Fair仔,如果只是回教徒,当然算分家。。问题只是多了—套,还不至于不分家。如果是个人选择还好,如我进了回教,自然尊守那一套。不过有些人是沒得选的。。。。其中还有点模糊,好像只是马来回教徒而已。。非马来族脱教还批呢。还有,那一套从来都不是马国政策,何来政教不分之说?现在好歹不是宗教习治囯。。。对了,我是完全认同你之前所说的。只认为马来西亜没有所谓政教不分的大问题。诠释权才是重点。

Fair仔 said...

vinz, 政教分不分家,打个比如: 衣服下半沾了水湿了, 能不能说那衣服是干的? 不能! 能不能说那衣服湿了? 能!

你可以自我表述为半干, 忽略了湿的部分。实际上那衣服还是湿的。

以上也只是个概念。 当然党政分家有一定的指标。 即政府有意识的跟宗教保持距离。

我略指一些, 回教堂,宗教师是用你(包挂非教徒)纳税的钱有制度的给付的。 在政教分家的国度是没有这件事。

你的选票投出的多数席位党非回教议员,很大可能因为不能带领宗教祈祷而遭受拒绝成为地方行政长官。 这个在政教分明的国家是接受不到的。

政教分明的国家也不会拥有跟民事法庭有同等地位的的宗教法庭。

×政教不分国度跟神权国是有分别的。 宗教本来是个人的事, 如果有法律的约束,那已经是政教不分了。







vinz said...

赞同。但也别勿略了干的部分。对了,关于拨款,如果有制度的付给其他宗教。。算不算分家?明白你的意思,不过这个例子不是很好。唉。。在我囯,宗教法庭不能算拥有同等地位。对教徒还好像更高。。对非教徒还好还是不行的。不过我赞同这法庭根本不应出现。我的确有点混淆神权国了。不过就像干与湿的问题,这是不是—种“不分”的程度的课题。还是你比效正确。当那法庭存在又被憲法承认,确实湿的厉害。谢谢指教。回到原点,我还是不认为是那(或其他)个宗教的错。还是诠释权的问题。像你所说,同个宗教,有的国家习以全分,有的假分,有的宪全不分。。。

Fair仔 said...

关于干湿比喻。如果是支持政教分家,干的一面是没有问题的,湿的一面是问题的存在。 而且虹吸作用会使它扩张蔓延。 在欣欣自喜没湿完的同时,是不是更该注意处理湿的部分?

政教分明的国家是压根儿不会制度化拨款给任何一个宗教。 不反对任何宗教,也不会大举动用国家机器支持偏帮任何一个宗教。

宗教不是人,就算错也是人错。 有看过人玩传话游戏吗? 那句话原本的涵义到最后往往变了个样。

moot said...

政治原本就有不监督就腐败的倾向。 再和宗教捆绑在一起, 那连宗教也拉下去腐败掉了。 蕃薯国的回教法庭, 好听是宗教法庭,难听点来说, 就是腐败的温床,加上那被“政府驯养”的宗教局,那腐败的问题更加一发不可收拾。

看看回教国家不敢取笑梵蒂冈内部腐败,就知道是什么一回事了 :乌鸦那敢取笑锅头黑。

vinz said...

Fair仔,没有欣欣自喜,当然应该注意。只是在说一些客观实况。还觉得这是个某政党的伪课题。这实在不是我们面对的最大问题。至少不是回教。其他宗教一旦变得官方,问题也不少。当然好的例子也有。至于拨款,如果政策能够照顾人民信仰,何不?当然,这也打开宗教干扰政治的机会。不过,人(还是大多数)会有信仰,而有的的信仰又容易被人弄成对立。。连美国都不能摆脱。离题太远了,我是自由主意者,某些人喜欢那个法庭,坚持要有它,通过某种比较民主的程序存在,就让他去。但确对不能成为国家法因为它本身的局限性。说了这一大堆,真正想说的还是总觉得这不是真的他们的意愿和"終於有人公開說了這句話"。。最於还是须要友族们觉醒。
唉,是的,回教在我国已经腐败掉了。

Fair仔 said...

总有好多话不能一次说完,原谅我的长气。神权国是伪命题, 但政教不分不是。

真正真诚的信仰是不需要国库金钱支持, 只要有个开放的空间, 民间自然会建设起来。教会庙堂不是这样的吗? 你不需要有间surau才能祈祷, 你只需个地毯。 任何人要祈祷是随时随地都可办到。

就因为宗教容易被操弄,所以才要政教分明。 每个国家都或多或少面对这样的问题。 美国是有意识把政治跟宗教分开。 而我国是把宗教纳入执政议程。

有想过吗? 是谁告诉回教徒他们需要宗教法庭? 自老马提呈,林鱼头附议以来, 这二十多年问题不断。真的要他妈的感谢当年支持提案的狗奴才!!!

不要把它当着和你无关, 争尸案, 孩子抚养权一但被回教法庭下判, 你还有什么途径推翻?

当下最大的问题是因为选举被操弄,而很难拉下霸权政府。要轮替都这样难,还没达成, 其他谈了也没有实际意义。

vinz said...

我只想再说。。不要假设我把它当着无关。不要假设回教徒想的和我们—样。。途径一直都在啊。争尸案结果不是根据事实吗?抚养权没关系吧。几个案例是关于孩子的宗教吧。事实上,那法庭真得对我本人完全沒有办法。那法庭也是有理可遵,但滥权,错误拴释又是另一回事,这里就不提了。对,最大的问题是怎么拉下这个烂到底的霸权政府,利用种族,宗教来分化。假设,只是假设,如果新政府通过民主程序,回教徒还是做了一样选择,除了接受和监督,保证少数不被牺牲,难道我们不遵重吧?注意,我说的不是某狗屁党的认命公平伦。一起努力吧。改变是必须的。

Fair仔 said...

抱歉我迟回复。

你前一个回复如果我没有会错意,你把政教不分觉得是某政党的伪课题。而我已经说明了,不要把神权国和政教不分混淆了。 两个是两马子事情。

你说:(还觉得这是个某政党的伪课题。)如果我没有误解你是这个意思,我就不是假设。你后来也说:(事实上,那法庭真得对我本人完全沒有办法。)究竟是回教法庭你当着跟你有关还是无关?
如果有关,我认为要认真看待不要有侥幸心态的说法没有错。如果你认为没关,我也不是假设你讲无关。是从你的文字反应理解而作出的回复。


如果是误解先说声对不起。

你说:(不要假设回教徒想的和我们—样)
那我们又能不能假设每个出身在回教徒家庭的都是同样的想法? 都不想拥有宗教自由? 都很想法律来规范自己的个人生活和作息?或必须隐藏自己真正的宗教信仰?*出生回教家庭的就应该永远没得选择吗?

就算他们有这个想法,敢讲吗?

如果大部分的回教徒的意愿强加在这些没有得选择人身上,好听是民主,真实是多数人的暴政!

之前你讲:(不过我赞同这法庭根本不应出现。)如果是本不应该出现,一开始就是错了,还算有理可遵吗? *照你最后回复:(那法庭也是有理可遵)。


***根据国际间的普通法,尸体是没有选择葬礼的权力的,葬礼的权力在于伴侣遗孀和后代及亲戚。 甭管死者生前是什么宗教,死后宗教法庭潜越抢尸是于理不合。抚养权-回教法庭对要脱离信仰的一方裁判不利。

越讲越出现混淆矛盾,我没办法不回复厘清。请见谅!

vinz said...

请冷静。好吧,就再一欠回复。—,我已经说了我有点混淆。但那与有关与无关有什么关系?二,我觉得是伪课题也只是个人意见,实在不需要也无法证明到底它是不是伪,没什么好辨论下去的。三,那法庭确实在今天不能对我起仼何作用,因为两套法律,包括那法庭的法律都明文观定,非回教徒不在那法庭权限。而这又怎能被解读为我认为与我无关?这样说吧,‘它’与我有关因为我是马来西亜人。我确实关注会否有一天它不受控制连我也被牵连,我会站出来反双对。四,那法庭确实有—套律法,这是我所说的有理可遵,我用词不当,你误解了。当然我们可以不认同但不可否认那套理存在吧?同样,我赞同那法庭不应存在(在听了你的分析后),那也是个人意见,也不与我所谓的有理可遵有冲突。五,我还是觉得不要假马来人的想法。我也沒有作仼合假设。个人经验告诉我,大多数devoted教徒(包括其他宗教),—般没再想这个自由的课题吧。这些人还时时希望我们加入呢。就算他们只是不敢讲,我们能说什么?这就我说需要友族觉醒。当然我为必足是对的。还是不要假设的好。六,我有没有看错,不管是什么法,尸体还能选择?还有,请问那一个宗教沒有所谓自已的葬礼规矩?如我是某教教徒,我自然希望以我教方式下葬。如我儿女不尊重我,我也没办法。。基本上,我根本觉的那法庭立这法根本是多此-举。。哦,它能防止我儿女骗我泥。。。实在扯远了。国际,儿女什么的。。。。其实我只是在回答你的—个冋关于抢尺。体。。事实上,我不是马来人,也非回教徒,没人会与我儿女抢我的。。就算那不幸发生了,不是有一个案例我儿女会嬴吗?最后,关于暴政,民主—说,在这个例子,你是对的。

希望混淆有所減轻。谢谢。

Botak, 在这撒野了。

vinz said...

请冷静。好吧,就再一欠回复。—,我已经说了我有点混淆。但那与有关与无关有什么关系?二,我觉得是伪课题也只是个人意见,实在不需要也无法证明到底它是不是伪,没什么好辨论下去的。三,那法庭确实在今天不能对我起仼何作用,因为两套法律,包括那法庭的法律都明文观定,非回教徒不在那法庭权限。而这又怎能被解读为我认为与我无关?这样说吧,‘它’与我有关因为我是马来西亜人。我确实关注会否有一天它不受控制连我也被牵连,我会站出来反双对。四,那法庭确实有—套律法,这是我所说的有理可遵,我用词不当,你误解了。当然我们可以不认同但不可否认那套理存在吧?同样,我赞同那法庭不应存在(在听了你的分析后),那也是个人意见,也不与我所谓的有理可遵有冲突。五,我还是觉得不要假马来人的想法。我也沒有作仼合假设。个人经验告诉我,大多数devoted教徒(包括其他宗教),—般没再想这个自由的课题吧。这些人还时时希望我们加入呢。就算他们只是不敢讲,我们能说什么?这就我说需要友族觉醒。当然我为必足是对的。还是不要假设的好。六,我有没有看错,不管是什么法,尸体还能选择?还有,请问那一个宗教沒有所谓自已的葬礼规矩?如我是某教教徒,我自然希望以我教方式下葬。如我儿女不尊重我,我也没办法。。基本上,我根本觉的那法庭立这法根本是多此-举。。哦,它能防止我儿女骗我泥。。。实在扯远了。国际,儿女什么的。。。。其实我只是在回答你的—个冋关于抢尺。体。。事实上,我不是马来人,也非回教徒,没人会与我儿女抢我的。。就算那不幸发生了,不是有一个案例我儿女会嬴吗?最后,关于暴政,民主—说,在这个例子,你是对的。

希望混淆有所減轻。谢谢。

Botak, 在这撒野了。

Fair仔 said...

vinz, 我由始至终都很冷静,而且也不觉得我们是意气用事的对干。更不曾为此生气。 我觉得我有责任把话说清楚。

我要传达思想的对象也不单单是你。

有回教徒想要脱离,这不是假设。 有回教徒隐藏真实信仰,这不是假设。 这套法律是不人道及违反人权。 我讲着的不是"虔诚"的信徒,我讲的是那些已经不信的人。 不信的就没有脱离的权力吗?为什么?

*正确来说照普通法,一个人在生还时是不具备自己葬礼的权力,而死后遗体是属于家人的Quasi-property。

有些人也不是马来人啊!或有些已经不信了很久。登记局输入错资料, 还是某某临终蒙主感召,或是见到菩萨超渡祢留之际要改换仪式呢? 我酱讲不是找问题。 而是我觉的那种抢尸的手法是霸道的行为。 你可以说要用自己宗教葬礼方式为抢尸说项, 但我觉得那是不可思义。 某某子女赢了又怎样? 过了长长的堂,得到庭令。然后把尸体再挖出来吗?

很多课题看是事不关己,没久可能会蔓延到自己那里。。。。

vinz said...

我从没有任何—点要传达思想的想法。因我不认为我有这个资格。希望我的话不会造成不良影响。这也是为何我始终没有接受仼何宗教。对了,如果我没有权力在我生前决定我的葬礼,我觉得这不人道而且侵犯了我的人权。所以还我个人不认同那个法,就算它是国际的我也不让同。还有,我想你应该是知道那法庭是接受脱教的。当然成功率又是另—回事。就这—点我个人就不想给它套上太过邪恶的帽子。问题实在是被骑劫了。我没说没人不脱教,或每个马来人都接受啊。那法庭还公布伸请脱教的人数呢。我只是说不要假设他们也像我们一样认为应该享有宗教自由。个人经验告诉我,实际情况还蛮糟糕的。唉,如果不是这样,怎么会有今天情况,那法又怎么会被通过。关于那抢尸案,我的看法是比效乐观的。因为,事实,与正义最於胜利,少数人的权力最於还是战胜了某些人故意或无意的脏手段。在今天我国的情况,那是很有意义的。又怎样这句有点过了。最后,还是那句重復的话,希望你指的事不关己旳人不包括我。我真的还蛮关心的。不然也不会因为努鲁说了这么—句话和你,不知不觉说了这么多。老话—句,努力吧,等了这么久,时机於于来了。希望友族也—样。毕竟。。。唉。

对不起了,中文输入太烂,太久沒写中文,拼音又不行。

各位,版主,再次道歉,又说了—大堆。

Fair仔 said...

当你回复或留言时已经是在传达思想,人家接布接受是另外一回事。

某某的遗愿,一般都会被未亡人执行,除了有特殊情况,如高度传染病的尸体,或后代难以承担付费和不可思议的葬礼仪式遗愿。不然都会尽量满足遗愿。 此法就是要避免这类情况的出现,并不是不人道。 某某死了这个臭皮囊的产权是不属于那往生者的是这个意思。 这法律是平衡的,即一般尽量满足往生者的遗愿,也保护未亡人省却不必要的麻烦。

马来西亚政教不分不是伪命题,那是真确的,被国际认为的。 马来西亚政府也没有说我国是个政教分明的国家。

回教法庭就是在生前就确定你的葬礼,你要有别的仪式都不可以。 有得选你要那个?

你可能看不懂我的意思,我说的是为数不少的少数想要脱教的"回教徒"。 这些人不会到处跟人说他们想要不被约束。 这些人的权力我们应该忽略吗?

只有森美兰州有脱教程序,而且成功率非常低,其他州脱教是非法的。





vinz said...

有没有意图要传达,与是否巳经传达,以及接不接受,完全是三回事,想你是明白的。这—次真的懂了,是为数不少的少数。这和我的体验是—致的。真希望有—天会变成多数,那问题就能解决了。。那宗教就不能再被任何政党利用了。我不赞成在生前就决定我的宗教(不是葬礼)。如果我死前是真的回教徒,我觉得这法庭保护了我的权利,而且对我有利。不是吗?这会不会是那多数人的想法。。。?所以。。现在我没宗教,只希望我子女,或那些所谓机构多看看我的遗愿。。不好觉得麻烦就。。。好了,以上只是—些假设,实际上,我(个人)才不管我后事。不说了。。
明天出国公干,好些日子看不到面书与部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