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天公神台這只是一個非常簡單的例子。在七八十年代同樣性質的事情不是新鮮,反正嘛,居民強硬點,代議士插手一下,當局迂迴一些實施,總有辦法落幕的。可是現在沒有代議士插手,我們憲法上的宗教自由呢?才沒有人理會呢!
從505到現在,我們已經經歷了無數的慘痛“例子”了。還是沒有人理會我們。他們只會騙你:喔,我們還沒做政府啦!你投票讓我們做政府先啦!可是你發現他們所做的一切都在步巫統後塵,包括撫慰馬來人的不安。
那些對投廢票和第三勢力質疑的傻逼,那些還是迷信只有民聯可以拯救他們的死忠,要看清楚從所未有強大的在野黨陣容是如何的無助,對一切不公視若無睹。
我們要的不是對你說 “反正我們人數少就出席國會也沒用”的在野政治聯盟領袖,或者裝模作樣出席了TPPA 投票交叉手做
Ultraman 手勢 selfie 的政棍。我們要的是可以為人民鬥爭的人,鬼都知道如果有大多數好辦啦,屌。有大多數議席還用你們去 fight?
你們可以繼續意淫民聯或希聯可以救你們,但是我和你打賭一塊錢,就算菊花華被放出來,和投機老林站在一起,他們也不會對區區一個租屋逼拆神台嗆聲。雖然為了保住家天下,他的女兒可以對蘇祿軍出賣國家。
在野黨要做的是帶領抗爭,抗爭不是跟隨國陣的步伐,不是在國陣劃定的圓圈內做大戲。
如果全民公民意識提升,瞭解在野黨沒用,那麼任何一個人民自組的政黨,或現有政黨分裂出來的小政黨,甚至獨立候選人,都可以給現有的所謂在野黨,一個當頭棒喝,對他們的得票造成威脅,讓他們重新聆聽人民。
人民醒覺的,就要自救,不是等偶像救。人民,尤其是非馬來人,在經歷了那麼多苦難後,要明白得把偶像拉下來。安華,老林,都不會帶我們走很遠,是時候讓他們滾蛋,而不是用我們的選票來保障他們的政治利益。
人民醒覺的就必須夠狠夠果斷,有第三勢力投第三勢力,沒第三勢力投廢票。喔,有人會和我說,那不是誰贏了嗎?幹,我才不管誰贏呢!有差嗎?長痛不如短痛!只有這樣,才能提醒政客,誰是老闆誰是僕人。他們才會回來問你:Yes sir, what
can I do for you?
1 comment:
罗马已形成,要折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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