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以什麼罪名搜查雞哥的房子和充公雞哥的物件?
警方憑什麼在案件還未經過審判就公開充公物品的詳情和價值?
政府拍賣雞哥物品的法律依據是什麼?法庭下判了那些是贓物嗎?
這些事情竟然沒人問起!
整個華社的鄉民像在追肥皂劇,沒人思考法律,沒人想到以後這個政府可以不經審判把你們任何一個人抄家。
中文媒體以前被老馬插屁股,現在老馬重出江湖,他們馬上變狗,也是翹起屁股讓老馬插。
案子未審已定罪,這鋪天蓋地的愚昧,令人不寒而慄,而當然,老馬本身的醜聞就沒人問起了。
如果有天告雞哥不進,愚民會不會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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