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回教徒喝酒,原本於回教徒權益無損。喝酒嘛,想喝的可以喝,不想喝的就別喝,怎麼犯著人了?
又比如,我小時候開齋節可以在馬來朋友面前吃東西,我吃,他不吃,還一起拿齋戒來開玩笑。我吃,他尊重我,他不吃,我尊重他,何來冒犯?為何現在非回教徒不吃才是政治正確?
再舉一個例子。其實華小的存在,根本對馬來特權構不成威脅,我們讀華小的,是被隔離在主流外的二等公民,無論成績如何標青,照樣被固打制篩下來。但是巫統還是要打壓?為什麼?
一切打壓的真正意圖是,提醒你們誰是老大,讓你們習慣於屈服。
在種族與宗教特權實行了近五十年的今天,在國民日益失去競爭力,和國際脫軌的情況下,有人企圖用這類方法的贏得民族自尊,和精神上的勝利。
那非回教徒在憲法下的權益呢?我們的法律呢?為何法律在宗教霸權下如同虛設?針對這荒唐的現象,朝野皆無人做針對性的抗爭,而任由宗教凌駕國會,那麼我們還投票來做麼?
在啤酒節的課題上,馬華一貫的扮演其巫統僕人角色,認同啤酒節可引來 IS 襲擊的荒唐藉口。而希盟成員誠信黨則如同宗教局代言人,贊成禁令;土團黨至截稿為止還未出聲,州務大臣阿茲敏先說了雪州『只要遵循法律』就可以舉辦,後來又要告媒體扭曲他談話。而林冠英在檳城的中元節晚宴,對著華社揶揄了國陣政府幾句。
但對著華社罵政府,說『在檳城你可以喝酒』,是關起門來作秀自己爽而已。在討好馬來人的大前提下,根本沒有人替非回教徒做關鍵性的抗爭。
什麼是關鍵性抗爭?就是在野黨聯盟的全部成員黨,以維護憲法的大方向出發,捍衛全體國民在憲法下的權益,闡明司法不得被宗教超越,民權不能被宗教凌虐。這才是關鍵性的大局,大方向!
現在宗教局比警察還兇,法律形同虛設,生活得不愉快的回教徒用宗教來痲痹自己,而非回教徒則活在恐懼中,不知道下一步會是什麼。我們不能說『要喝可以在家喝』或『要喝去酒吧喝到夠咯』來自我安慰。禁啤酒節的下一步,是否就是禁賣啤酒?再不吵,是否以後開齋節全民都要齋戒?再不站穩立場,是否以後全部婦女出門要戴頭巾?
現在連楊巧雙出版的自傳都被莫名其妙的被說成是宣揚基督教,很明顯的是有人得寸進尺,在試水溫。而我們一直退讓和沈默的結果,就是權益逐步被侵蝕。對於宗教侵犯民權和凌駕法律,朝野似乎有共識,國陣默許,希盟迴避。
如再沒有人替我們鬥爭,你們可有想過20年後的情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