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27 September 2017

宗教凌駕法律:得寸進尺

非回教徒喝酒,原本於回教徒權益無損。喝酒嘛,想喝的可以喝,不想喝的就別喝,怎麼犯著人了?

又比如,我小時候開齋節可以在馬來朋友面前吃東西,我吃,他不吃,還一起拿齋戒來開玩笑。我吃,他尊重我,他不吃,我尊重他,何來冒犯?為何現在非回教徒不吃才是政治正確?

再舉一個例子。其實華小的存在,根本對馬來特權構不成威脅,我們讀華小的,是被隔離在主流外的二等公民,無論成績如何標青,照樣被固打制篩下來。但是巫統還是要打壓?為什麼?

一切打壓的真正意圖是,提醒你們誰是老大,讓你們習慣於屈服。

在種族與宗教特權實行了近五十年的今天,在國民日益失去競爭力,和國際軌的情況下,有人企圖用這類方法的贏得民族自尊,和精神上的勝利。

那非回教徒在憲法下的權益呢?我們的法律呢?為何法律在宗教霸權下如同虛設?針對這荒唐的現象,朝野皆無人做針對性的抗爭,而任由宗教凌駕國會,那麼我們還投票來做麼?

在啤酒節的課題上,馬華一貫的扮演其巫統僕人角色,認同啤酒節可引來 IS 襲擊的荒唐藉口。而希盟成員誠信黨則如同宗教局代言人,贊成禁令;土團黨至截稿為止還未出聲,州務大臣阿茲敏先了雪州『只要遵循法律』就可以舉辦,後來又要告媒體扭曲他談話。而林冠英在檳城的中元節晚宴,對著華社揶揄了國陣政府幾句。

但對著華社罵政府,『在檳城你可以喝酒』,是關起門來作秀自己爽而已。在討好馬來人的大前提下,根本沒有人替非回教徒做關鍵性的抗爭。

什麼是關鍵性抗爭?就是在野黨聯盟的全部成員黨,以維護憲法的大方向出發,捍衛全體國民在憲法下的權益,闡明司法不得被宗教超越,民權不能被宗教凌虐。這才是關鍵性的大局,大方向!

現在宗教局比警察還兇,法律形同虛設,生活得不愉快的回教徒用宗教來痲痹自己,而非回教徒則活在恐懼中,不知道下一步會是什麼。我們不能『要喝可以在家喝』或『要喝去酒吧喝到咯』來自我安慰。禁啤酒節的下一步,是否就是禁賣啤酒?再不吵,是否以後開齋節全民都要齋戒?再不站穩立場,是否以後全部婦女出門要戴頭巾?

現在連楊巧雙出版的自傳都被莫名其妙的被成是宣揚基督教,很明顯的是有人得寸進尺,在試水溫。而我們一直退讓和沈默的結果,就是權益逐步被侵蝕。對於宗教侵犯民權和凌駕法律,朝野似乎有共識,國陣默許,希盟迴避。

如再沒有人替我們鬥爭,你們可有想過20年後的情景?

2017927日刊登於中國報人人咖啡店

Monday, 25 September 2017

豬哥 FB 禁文-我國進步人士的虛偽


回撚說禁止LGBT團體進大馬,蘭花指妹子沒有出聲的?

一屋不掃何以掃天下?自己的菊花都維護不了,還去扮嗮野去愛羅興亞回撚?

可惜方丈(戶口)圓寂了,否則我可以看到他tag回撚說,這是回教對同性戀的打壓,回教徒出來說幾句。

之前那些拿光環的『進步人士』,口口聲聲說我們不要因為回教霸權,而不去聲援羅興亞人,因為回到最初,他們還是『人』。好感動。

那麼LGBT的基佬、基婆、阿瓜等,不知道對這些『進步人士』來說,回到最初,是不是『人』咧?你什麼時候看到方丈扭曲說(其實是事實)回教徒打壓同性戀團體?

你什麼時候看到那些口口聲聲說去愛遠在緬甸羅興亞回撚的『進步青年』,敢高調聲援近在眼前的同性戀群體?包括大部分阿瓜是他們口口聲聲要愛的馬來人?

沒有對嗎?

全部鵪鵪鶉鶉,不敢對馬鏟說,屎忽鬼也是人呀,最低的底線,要愛人呀。

如果回教教義不阻止異教徒喝酒,不知道熄燈文人動不動回教教義對同性戀者的立場呢?

再不了,學方丈玩自關戶口,當沒有事發生,等風頭過了,再開戶口,回來屈你們佛教徒是恐怖分子,嘻嘻。

進步青年喔~人權工作者喔~身為人的底線喔~咩又是看馬鏟來含的雞。

And the best part is,當蘭花指妹子跑去緬甸幫助羅興亞回撚時,有人大喊:that motherfucker is a fucking gay!然後羅興亞回撚留來對付緬甸方丈的手榴彈,為了上天堂屌蘿莉,先炸基佬。嘻嘻。

Sunday, 17 September 2017

宗教統戰妄想症(轉自豬哥)

上週末在亞庇時,也約了一個從事本地著名佛教慈善團體的大叔喝茶。
大叔
他們團體大愛,也有去幫助羅興亞人。
,看著來,西馬許牧師的前車之鑑,不是嚇你的。
大叔
,他們也知道。我,你們懂條毛。
3年前的吉蘭丹大水災,佛教團體也有運送物品救災,結果貨物被回撚攔住,官方的法是巫統的人阻止救災,把救濟品印上國陣的東西再派給災黎。
不過真正的原因是,回撚怕佛教團體借救災之名行傳教之實。
佛教團體的大叔對我,都不明白那些回撚的,心理有鬼,我們真的救災,哪裡醬得空傳佛學啦~
我對大叔,都你們這些大愛懂條毛咯,馬鏟的心理你懂的話,我還有的撈?
大家都知道回撚給zakat不需要給個人所得,不過你以為zakat100%用在回教徒之間的嗎?不是的。
天課,也可以用在非回教徒之間。
不過,不是隨便用,只是用在 “對伊斯蘭有好感,準備皈依伊斯蘭教義,但還不是真正的回教徒的人當中”。而這些準回教徒,有專業名詞,叫muallaf
muallaf意思可以很多,一是嚮往回教但還沒有皈依的人,也可以剛剛皈依回教的人,也可以是多年的回教徒,但對回教的信心還不是很強的人。
對於這些人,尤其是貧窮的,回教徒就會撥一部分的zakat,幫助非回教徒的他們,好讓他們對回教有好感,最後皈依回教。簡單來,就是統戰資金,
所以,雖然我很肯定佛教慈善團體只是單純要幫助災民或窮人,神父也或者真的只是單純幫助沒有錢吃飯的馬鏟,不過在馬鏟看來,心有鬼,以為你們也要統戰,所以情急之下,什麼東西都做得出來的。
所以不要以為自己真大愛就大完,很危險的。
畢竟這個時代,國陣是黑手黨固然不在話下,在野的火箭,寧願抗議美國阻止回撚入境、寧願為羅興亞人發聲,都不敢高調施壓政府交出被失踪的一大堆基督教神職人員出來。

(原文20179月11日,題目為我自行替豬哥加上)

回撚殺脫教者的 SOP(轉自豬哥)

回撚殺教者,其實也不完全正確的。回撚殺教者,有很嚴格的SOP要跟,而這嚴格的SOPcode of conduct,往往就是回撚用來反駁他人指著回教是殘暴的宗教。

首先,一個人如果要教,或者已經了,回撚團體會先遊好像你劈炮唔撈,你的老闆都會假假問你是不是做到不開心呀、是人事的問題還是薪水的問題呀?做種種動作,來挽留你。

如此這般,經過幾次,如果你還是執迷不悟,死都要,他們也沒有辦法。最後只能放棄,和你分開,勸你保重。這時,還是【不可以】殺。

除非,你教後:
a.唱衰回教
b.挖角“舊公司的同事”
以上ab犯了任何一樣,就可以殺了。


a.屬於詆毀回教,b.屬於“散播錯誤的教義”,比如你了後進基督教,然後回頭告訴舊公司新公司幾好幾好,拉人跳槽,這就犯了江湖大忌,必殺之。

一些不是“真正的回教”徒/國家,看人教就喊打喊殺,我相信沙地也是立刻死刑,哪怕教者沒有犯任何的江湖錯誤。這種,大部分的“開明”馬來人也是批評的。

不過,如果教者犯了ab,那時再被殺,你試下問下你認為開明的馬來人,他/她認同這些犯了ab錯誤的人,應該被殺嗎?他們一定該殺,如果不該,那麼肯定騙你。

這也是為什麼,之前的無神論者大集會,許多你們這些民認為“開明”的宗教師,都認為這些該被殺,或者什麼“教後靜靜就好,何必高調,自己拿來衰”云云。
就是因為他們認為“高調”活得很精彩的人,無形中犯了b的錯誤,會讓許多舊同事的同事覺得:咦,你的新公司好像很開心,準時放工bonus又多,可以喝酒可以濫交,還請人嗎?refer我過去。

這樣,就等於犯了殺人SOP,可以做掉了。

看了寶寶的解釋,是不是讓你好像菊花被華哥通了一樣,立刻恍然大悟,之前不明白開明馬來人會突然嗜血的納悶,現在完全清清楚楚,思緒通暢無比了?


(原文20179月13日,題目為我自行替豬哥加上

Friday, 15 September 2017

面子書再次為回撚服務

豬哥所說,句句屬實。身為大馬華裔,感受很深。
這世界,說真話的被打壓,偽君子滿街是,捧回撚就為了光環。


Thursday, 7 September 2017

不是佛教打壓回教,是內戰!

隸屬火箭的檳州研究院院士黃進發,轉來轉去,還是把緬甸的戰當成宗教打壓啊!這不冤枉佛教嗎?這關乎宗教自由嗎?
他轉了一個圈,還是
,是佛教打壓穆斯林,所以問我們為何不支持外國干預,但是卻歡迎美國干預大馬的宗教不自由。
老天!這和宗教自由無關啊,這是關乎國家安全啊!緬甸境的其他族群的穆斯林怎麼就沒事,就羅興亞人有事?緬甸軍隊圍剿羅興亞人,不是因為宗教啊,而是因為羅興亞人幾十年年來對緬甸人發動的戰,屠殺,和要在緬甸立回教國啊!
佛教軍隊在殺人時有沒有喊『阿彌陀佛』?有沒有在砍人頭時引據任何一部經典?!沒有吧?那就是說,佛教軍隊殺人不是以宗教角度出發啊!只是剛好軍隊是佛教徒而已,笨柒!
這是緬甸戰啊!我們不但要袖手旁觀,還得祈禱緬甸軍得勝。老天知道這群人湧入東南亞會發生什麼事。
為了馬來海嘯,討好馬來人,就賴佛教?什麼宗教打壓?他媽的回教徒殺佛教徒時又不見你出聲?

Tuesday, 5 September 2017

面書打壓言論自由的鐵證

面子書屈服於回教霸權的政治正確,打壓言論自由的鐵證。豬哥這篇短文只不過很委屈的要求宗教被尊重,竟然被封殺。越封殺,反抗會越大。
The evidence of FB succumbing to political correctness to suppress the plea for mutual respe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