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20 May 2014

中華民族對於感動天的自爽

中華民族傳統的缺乏理性,主要是宋明理學害的。很多年輕人人云亦云,動輒批儒反儒, 卻不知道儒家本來還算是活潑的,只是到宋朝衍生了理學出來,一個儒學支流成了社會主流,才成了柏楊所的醬缸。當整個社會變成了醬缸,腦袋就成了漿糊。

宋明理學的摧殘人性和人性中的理性,始於它誇張孝道,一個人死了父母,必須即刻離開工作崗位,結廬守喪一年至三年,每天還需披頭散髮的痛哭,否則就是他媽的不孝!這對於社會的生力是多大的傷害呢?還有,對於塑造華人虛偽造作的人性功不可沒!

這演變下去,中華民族的發展趨向一個黑暗面,就是在強調能以違反理性行動而生非科學化效果~~只要天能被感動就行了!只要不違反天理,我的良心就過得去了!只要上天憐憫我,我就算跳進火山也死不了!別跟我拿證據,我不講求證據的,我所做的,對得起天!就此類言論而塑造的政治正確,使人無從反抗。

比如令人毛骨倏然,受中文教育的人奉為至寶的毒物:《二十四孝》,就是這種思想下的物。罔顧人倫常識,萬事求諸於“老天的感動”! 比如,它教導你的兒女讓自己餵飽蚊子以便爹娘安睡(吳猛餵蚊),光著屁股融掉堅冰讓鯉魚跳出來(臥冰求鯉)。

大前提是,你這麼做定要有上天的憐憫。因為除掉上天的憐憫,你不中骨痛熱症,就要得凍瘡而凍斃。

這種思想對於華人人性中理性部分的摧殘,影響深遠,那種反抗父母就是反抗天的暗,千百年來蠶食著年輕人的獨立人格,令人不寒而慄。只要你孝順就一定不會死,因為有上天照顧!

萬事以嚎啕哭鬧,下跪,折磨自己,表現悲情來呈現政治正確!所以“聞雷泣墓”那個打雷就跑去墳墓哭他娘的傻海不會被關進精神病院。

好,你說教人孝順不可批評,問題是再發展下去呢?這種相信“只要感動得了天,連老虎都不會吃我”的思維,強調非理性思考,誇張情感來行事,鼓勵把簡單的事情複雜化,以達到喧嘩取寵的眼淚悲情效果。千百年下來的傳承,後果是什麼?

後果就是,法治法理處事,已經不在我們的血液。犯了什麼大錯,到人家家裡去跪跪就可以了。這民族遇到吏治就畏頭縮尾,遇到盜賊俯首認命待戮,遇到善良百姓就拍檯大喝要砍雞頭以示清白。

做什麼都好,做不成了,不需舉證,不需反駁,泌出兩滴眼淚,一句:“我對得起天地良心!”就什麼都可推掉。

被人欺晦,受了冤屈,自己的正義不敢伸張,躲起來說:“哼,人在做,天在看!”

“哼,人在做,天在看!”舉舉拳頭,激昂一下,突然千百年來遺留在血統中的士大夫DNA沸騰了血液,眼淚溢出,腦發熱,自己因對得起天而變得正確,進而因阿Q而興奮,然後全身血管因膨脹而舒暢。

6 comments:

大佬 said...

当那些小人和罪人屈我做了我没有过的坏事,或者诋毁我的人格,我会当众说“我的良心对得起天地”。

当我指证小人和罪人干过什么坏事时,它们死口不认还转话题来颠倒是非黑白,我会当众说“人在做天在看”。

结果,会被人屌我做人不够圆滑,不懂给小人和罪人有面子落台。

大王蛇 said...

最讨厌那句“人在做天在看”。

天在看,看什么?看人在“做()”?

无法反抗的懦夫只能用这句话来自我安慰。

Botak said...

大佬:我說的是躲避事實,訴諸非理性的那些人。

大王:這也是其中一種scenerio

A secret man said...

sambungan?

大头猪 said...

波大说的太厚道了,不是士大夫DNA,而是小农DNA。此名称由陶杰所创,描述华人的许多匪夷所思的行为和举止,尤其传神。

和“芝麻”开门一样,以前读书人提到“天地君亲师”,自动会跪地叩头。习惯成自然,自然就burn到DNA里头历代相传。

Unknown said...

肥鸡也去回教堂发誓没杀蒙古妹,也是受大中醬缸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