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11 January 2009

丟鞋就夠了

葉新田被打. (鼻血直流哦…)

嗯…我該怎麼反應呢? (好興奮哦, 但總得壓制一下)

衛道之士說: 寫博客的, 總該對自己言行負點責任吧, 因為有很多人看耶. 人家說, 嘿, 假假都是博士, 別說話像流氓.

好. 所以我必須說些: ‘用暴力解決不了事情, 我嚴重譴責這類行為’, ‘有甚麼事可以好好說, 何必動手?’之類的話, 否則, 人家會覺得我 Botak 的人格可能有問題.

唔…我操! 這是我的博客. 不是新聞媒體. 我寫我的想法我的立場. 告訴你們, 我向來贊成公民義務司法 (Vigilante Justice), 即到逼不得已的時候, 一切管道都失效的時候, 當司法途徑不能伸張正義的時候, 我們只有把法律暫時操縱在自己手裡.

比如, 一個高官的兒子殺了人, 或強姦了婦女, 卻依然消遙法外, 這時司法已經不能保護你. 你唯有請人用血滴子把那人幹掉. 否則, 就沒有天理了. Botak 堅信天理必須得到伸張的, 所以古代才會出現那麼多俠客.

公民義務司法在法律上是不被承認的, 是犯法行為. 但卻可能是民間拍手叫好的. 尤其, 當一方面遵守法律途徑, 節節敗退, 另一方面大權在握, 詘詘逼人, 司法的界線開始模糊, 勝敗已成定局, 黑白再也分不清, 正義的一方已肯定吃虧的時候, 公民司法有時有撥雲見日的功效.

當然, 新院這個案還不到司法不能解決的時候, 怎麼說都不能替行兇者圓其說.

但我從來不隱瞞我自己. 所以我不能不告訴大家, 我看到新聞後心下狂喜, 不能自己, 暗暗狂呼: 打得好! 他媽的, 打得好! 那傢伙也真是的, 怎麼就急着逃? 既然都打了, 反正抓到也是傷人罪, 怎麼不補上一腳, 踢他春袋?

所以我很興奮, 明明忙着換尿布也要寫幾句. 要我說的斯文些嘛…那我說: 以後別打, 丟鞋就夠了.

12 comments:

kinkyskiny said...

他還沒資格被丟鞋,你以為他是總統咩?

Botak said...

哈哈, Kinky, 你這條友仔, 比我更廢.

老顏 said...

會不會葉老頭自己一手策劃的,拉同情分?

Botak said...

不太可能吧, 鼻子流血流得很厲害哦. 如是的我倒佩服他....

愚公移山 said...

结论:美国总统的反应比较灵活。

高猪 said...

突有奇想:若Botak生於古代,必为一代大侠!

大侠都有外号,给个什么外号Botak好neh??

光头刀客??

不好!一点味都没有!

err... Botak平日吊人吊到超过瘾,就叫“秃头雕”好啦!

哈哈哈~~~

老顏 said...

我只寻思,袭击者怎么那么容易就逃掉了,真可真是不容易的一件事。

糊涂侠客 said...

我看到这个新闻是也是拍烂手掌。很想叫那个年轻人再加一拳算我的。我这个侠客就不敢像这个年轻人一样。
年轻人,你是我的偶像。。。。。

还有,我看全体师生都不是很想捉他的啦。不然那么容易跑啊?那些警卫也是潜意识的慢半拍的。只有那些老人家去追,那里追的到。

Negara Kita said...

丢鞋时,记得丢本地牌子,别肥了外国佬。

Anonymous said...

"好興奮哦", Me too :)
I hope the PhD x3 will be blood flooding until .....

AhLong.

Botak said...

原來有這麼多廢柴...和我想的一樣.
不過說真的, 我也懷疑怎麼兇手這麼容易逃脫....

Anonymous said...

Botak, may be it has been planed :) Just kidding lah.

I would like to say Thank You for the young man who has done it for many of us.

I just regret not able to watch the live show like those parents and students. It should be more interesting than the latest HK movie 葉問 Haha

Hopefully, someone will put it up to Youtube Haha

AhL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