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走有許多理由, 但最後主要是訴求事件把我壓制了許多年的憤怒引爆. 我沒有參加甚麼政黨活動. 而是, 從訴求事件,我非常震驚的看到了大馬華社的奴性和懦弱, 從而徹底的絕望—人家就正面的,大大方方的, 毫不羞恥的, 和你說: 我就是過橋抽板, 我就是反口, 我就是騙你, 怎麼樣? 我歇斯底里: 你們為何不反抗? 一個人凶他不怕, 十個人, 百個人凶, 他怕不怕? 媽的, 你們還怕五一三? 現在資訊時代了, 笨蛋! 結果, 華團的人受了侮辱, 我們的華社怎樣呢? “Like that one lah,”就是他們的答案.
我的朋友不明白為何為了一件他們當茶餘飯後的事我會氣得全身發抖. 到巫青團上街示威, 大喊balik Cina 時. 我突然醒了. 我在大馬出世, 我父親在大馬出世, 連我祖父也是大馬出世的. 三代人了, 我父親和祖父, 因在中國改革開放前就拉柴了, 終其一生, 沒有踏上中國大陸一步. 叫我balik Cina? 我操你娘啊, 你不回印尼?
我balik Cina, 回那裡?
能夠順利出走, 有個志同道合的老婆很重要. 她甚麼政治都不懂, 看報紙只看娛樂版, 馬華巫統分不清 (民政肯定沒聽過), 但對於環境卻同樣受不了. 有天她和我說, 工作好悶, 天氣太熱, 交通太亂, 治安太差, 我們走好嗎? 嘿, 正中下懷.我咬咬牙說: 好, 就出國讀書吧. 我老婆傻傻的: 去那裡?. 英國, 我說. 不是很貴嗎? 她有點擔憂. 我再次咬牙: 把房子車子都賣掉, 就有錢了, 再說,在英國, 老公全職讀書, 老婆可以打工. 妳有沒有問題? 沒想到, 她聳聳肩, 哦, 那好啊. (嘿嘿)
就這樣我們走了. 再也不回頭. 全部的朋友都當我去兜風, 只有我媽知道, 我是鐵了心. 冷眼看著在機場哭哭啼啼的我媽, 我對天發了誓: 就算死在外邊, 屍體也火化撒海, 一點骨灰也不回大馬. 因為我是人, 人豬殊途, 人是不可以和豬住的. 再說, 我已繳稅養豬養了十年, 為大馬養豬業做出巨大的貢獻, 我不會再在這國家繳一分錢的稅了.
那年是2001年, 我33歲. 我同年的朋友們事業高峰的時期, 我把房子車子變賣, 換成英鎊匯票, 假如沒有工作的話, 這筆錢只夠兩人在英國一年的費用. 算一算帳: 碩士一年, 博士四年(結果後來讀了五年多) 單單碩士學費就需花掉一半了. 我憑甚麼呆這麼多年?我完全不敢去想. 我們倆都知道, 想得太多算得太準確, 肯定走不了. 走一步算一步, 才是出走最佳的護身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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