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8 January 2009

華仔的懶叫話

千呼萬喚始出來, 安華針對回教國議題開聲了.(獨立新聞報導) 然而, 他不改變色龍本色, 似乎想一石三鳥, 始終沒有擺出明確立場. 他認為: 回教徒可以討論是否要施行斷肢法, 他表示不會一口咬定回教法牴觸聯邦憲法而無法實行. 他認為應該仔細研究回教刑法的可行性, 才判斷是否可行, 及何時可行. 還說, 既然只用在回教徒身上而已, 為何不可討論?

果真高手高高手. 首先表面不否決回教黨的建議, 暗示有討論空間, 鎮住了盟友; 再表明‘只在回教徒間討論’, 安撫了非回教徒; 然後強調將用民主的方式研究回教刑法的‘可行性’, 及何時可行, 以示民聯‘不像國陣, 由巫統說了算’.

問題是: 如果回教徒決定要實行斷肢法, 請問是否真的只施行在回教徒身上? 比如有兩個案例, 一對回教徒男女和一對非回教徒男女同時犯了通姦罪, 請問是否那個男非回教徒只被判離婚賠償了事. 而那男回教徒要切古古叫? 回教徒肯嗎? 要切古古叫得大家一起切啊! 所以回教黨副主席胡桑幕沙就說的很透徹, 表明須一視同仁. 這才引起了恐慌. 可見華仔的話是不切實際的.

聯邦憲法第3(1) 條說明宗教自由的權力, 但今天偏偏還有人因和回教徒離婚後, 想脫離回教而須上法庭 (見陳燕芳的個案), 這不像一個二十一世紀的民主世俗國, 憲法對非回教徒的保障似乎十分軟弱. 如果有天, 大多數的回教徒決定了要施行回教刑法, 而偏偏回教徒又佔我們人口的多數, 那屆時憲法不是形同虛設?

弔詭的是: 華仔說的‘何時可行’的‘何時’是甚麼樣的時候呢? 非回教徒的困境, 我已經在貼文‘是誰選你上來的’裡頭提過了. 請大家小心并拒絕各種如‘暫時沒有風險’,‘暫時不施行’之類的‘暫時’意識灌輸. 尤其是華人, 只要‘暫時沒問題’就行了.

華仔說施行回教法應由回教徒去決定, 而且不咬定會牴觸聯邦憲法, 那是否意味着以後非回教徒由聯邦憲法管轄, 而回教徒由回教法管轄? 只要你的頭腦比懶葩仔稍大些, 就知道這是行不通的!

政客和政治領袖的分別在於, 政治領袖從不羞於說出自己的原則, 即使那不是人們想要聽的. 而政客習慣了作牆頭草, 今天扮鬼明天做人, 你們不吊他夠力夠力, 他是不會擺明立場的. 公正黨對回教國議題不擺明立場, 只有短期利益, 卻有長遠的陣痛. 這不是搞起308 的選民要看到的.

(照片來源: Botak 攝於英國 Derwent 蓄水池大橋)

2 comments:

kinkyskiny said...

駕著摩哆時,可不可以接聽手機?
其實在法庭上是有得打的。

薰衣草夫人 said...

这个油条讲的话,常常模棱两可,有讲等於没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