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19 July 2010

那個心緒惆悵的晚上



黑黑的魚米之鄉和路見要鳴

那天到了雪華堂,才發覺自己沒有穿黑衣。好友們幾乎個個都穿到酷酷的。耀明(路見要鳴)則穿著一件曼聯黑衣,我這個利物浦粉絲感覺很刺眼,他却在嘻嘻的笑。

大家開玩笑的課題就是有沒有人認得我,但是覺得由於頭髮長了,應該認不出來。那也好,我說,仇家也沒有那麼容易認得我。嘿嘿,大家笑。

吃飯時雪華堂旁的紫藤餐廳黑壓壓一片,耀明笑說我應該在面子書大張旗鼓,召集讀者出席。我聽了莞爾。問題在於我從來不號召什麼。我只寫我的想法,你們看了覺得對正你們思路的就好。而且我的面子書只是拿來擺的,我很少上去。

踏進大門就有人叫我塗紅墨汁打血手印,我搖頭走開,這樣子只是做給自己爽,也刺激不到沒人性的政府。當然,如果你知道了誰是兇手,要湊錢給職業殺手幹掉他,我一定捐錢,至少那比較實際。

陳國偉說要報仇不用動刀搶子彈,在大選投反對票就行了。我想這話有問題。雖說不需要刀槍子彈,雖說我們都想國陣下台,但大選讓國陣下台和替明福報仇是兩回事。必須讓殺人兇手受到製裁,還明福清白,才是替明福報仇。別混淆了。怎麼把一件命案所需要的根本性的法律結果,和選舉的輸贏混在一起談?

有時很納悶自己總是那樣的心灰意冷和冷血。是,我只覺得我看得很清楚,所以總是少了熱情。我對這案件有多憤怒只有我自己知道。

他們播放明福生前的片斷,明福的妹妹觸景傷情,哭的時候一群記者或是有相機的人圍著她不停的拍照,燈光一直閃,她一直哭,每個人都怕輸的不肯停下來。沒有人去安慰她,沒有人阻止,沒有人擋駕。哦,我知道記者要工作,但也不全是記者。我想這些人如果在看到有人要從十四樓跌下來時,第一時間不會是衝上去救人,而是拍照。

本來心情就不好,已經很肚懶,尤其是陸續有民聯的重要人物在演講中途到達,演講者還介紹他們給觀眾鼓掌時,我就很想喊,“操你娘,以後請準時到,你遲到到底是忙,還是要成為焦點?”位尊如林公吉祥都可以在八點前到,怎麼其他的不行?

那些演講的還在口沫橫飛,九點半我就離席。心裡對明福說,我來過了,別安息,記得去報仇。

40 comments:

anakmalaysia said...

Yes, we wanted those culprits.

強哥哥 said...

有原則。

Anonymous said...

希望明福显灵,仇~自己报。不过,我们还是要换掉这个政府的!

-sue-

我是傻佬 said...

嘿嘿,botak老大您好,我是老虎
当天我也出席了(不过我是有盖手印的)
我从batu教书后直接赶下来
第一次去了隆雪华堂结果差点迷路了。
下次如果有类似的集会可以联络你吗?
担心人生地不熟之外,也想跟你交个朋友
吼。

Anonymous said...

“怎麼把一件命案所需要的根本性的法律結果,和選舉的輸贏混在一起談?”

本来是这样的。不过,明福已经死了一年,验尸庭也差不多一年了。若不是做政府的在背后大做动作,这个验尸庭是不是早早都已经有了结果呢?

=时不时上来的匿名

苦妈 said...

看了这篇文,我很惭愧,
因为我也受政治人物影响,
以为替明福报仇和要国阵倒台,
是同一件事。。。惭愧!

幸运猪 said...

九点半,也许曾和你擦肩而过。

· 康華 · said...

杀人偿命,对!

Botak said...

Anakmalaysia: But who will give Beng Hock justice?

小強: 終於出現了你.

SUE: 當然, 政府不換, 人民不安.

老虎; 哈, 吉隆坡我也是很糟糕. 八年沒回來, 路都不懂了. 你在峇都, 可以去麻坡啊, 余德華(國會議員) 他們有搞類似活動. 要聯絡我可以通過郵件, botakray@gmail.com

時時匿名: 唉, 政府連個替死鬼也不給啊. 趙家其實是很肚懶行動黨的. 他被帶走歐陽捍華沒有通知他的家人. 行動黨沒有派人貼身跟進, 趙家在人死後才知道. 可是現在要翻案也只有靠行動黨, 所以才跟着他們做宣傳. 畢竟輿論也是要製造的. 所以我就說, 別忘了報仇, 別只是想着選舉. 這是行動黨欠趙家的.

苦媽: 慚愧什麼? 我是無頭大砲, 到處亂射.

豬: 唉, 當晚可能和許多人擦身而過.

康華: 就這麼簡單啊.

Bathtub said...

看来我错失了和老大相见的机会

Fair仔 said...

我是认为不换政府,明福的冤案是不可能雪清。 但政治人物是不是在道德上不应该把重点摆在鼓吹国阵下台? 要知道人民要国阵下台是因为愤怒,但政党政治人物要国阵下台可能是为利益。

如果不是明福,雪洲民联政府可能早已倒台,说他们欠明福不为过。

Botak said...

浴缸: 以後有機會的. 你人在首都?

FAIR仔: 我是怕換了政府還是不行. 第一, 真有換政府的話會有一個短時期的混亂, 有人會把證據消滅, 第二, 可能有背後協議, 以換取下台的的人不糾眾鬧事.

黄思安 said...

对不起,我不赞成你最后那句。
让明福好好地去吧。
接下来的手尾让我们来解决它!

BIG BOY BIG KID said...

BROTHER, 您提到:
" 趙家其實是很肚懶行動黨的. 他被帶走歐陽捍華沒有通知他的家人. 行動黨沒有派人貼身跟進, 趙家在人死後才知道. 可是現在要翻案也只有靠行動黨, 所以才跟着他們做宣傳. 畢竟輿論也是要製造的. 所以我就說, 別忘了報仇, 別只是想着選舉. 這是行動黨欠趙家的."

其实,歐陽捍華,甚至林吉祥,包括IGP等都没有想到会搞出人命!!

因为是以证人身份,所以大家都认为没事的,那有证人会有事!

结果,BOLEHLAND是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天啊!

"他被帶走"--我记得好像有要求律师陪同,反贪污委员会官员不允许?(要FLASH BACK,FLASH BACK)

--因为大家以为是证人去协助调查,陈文华也有去,不过他命大,因为目标不是他!他们要抓DAP雪州主席歐陽捍華的把柄!!!THIS IS THEIR BLOODY TARGET!

因为一定要达到目的,结果.....有牌烂仔用"XXXXXX".....

一条年轻的命也丢了!这是所有人没有想到的,除了那班"烂瘫"(有牌烂仔)和幕后的臭鸡白(鸡耳TOYO)及反炭头外!!!

这个事件说明了,不要小看这班"烂瘫"(有牌烂仔)和污桶,他们什么事都敢做!

证人会死在协助调查,只有发生在BOLEHLAND!马来西亚!

MORALE OF THE STORY:
以后,你被请作为证人,上反贪污委员会OFFICE,上BALAI,一定要写在BLOG,通知全世界!还要跟进!

BIG BOY BIG KID said...

MORALE OF THE STORY:
以后,你被请作为证人,上反贪污委员会OFFICE,上BALAI,一定要写在BLOG,通知全世界!还要跟进!

再补充:
很多人以为上BALAI,上SPRM(MACC) OFFICE是小事,其实那也是"刑场',审问处!多少年来,多少人冤枉死!死了还无法翻案!

请记得,SPRM/MACC的查案官员之前也是来自POLICE!也当过警察的!

他们的招数.........SAMA-SAMA!

当坏警察,坏的查案官滥用职权,人民竟然无计可施...........太多灰色地带!法律,人权,
基本权利在那里???

BIG BOY BIG KID said...

我们RESPECT 好警察,谢谢他们,但是只要有很小部分的坏警察,坏反贪污委员会,KASTAM(也有佩枪)滥用职权,我们小小人民的生命就完蛋了!

法律无法保障..........

不要小看KUGAN的事件,任何人都有可能变KUGAN!(包括高官显要,千万富豪)

黑暗面一直存在,又不成立监察警察委员会,最后是保障黑暗面,让黑暗面的警察无法无天!这是民主社会,国家独立53年的最大败局,最大的讽刺!!!

BIG BOY BIG KID said...

我认为陈文华应该出书:我在"黑房"的XX小时!

那是历史的记载!

会有历史价值!由华研出版???.......

Anonymous said...

各位好。

我不是站在政党那一边,但他们除了手板染红,叫叫换政府,难道真的可以跳出来大声讲,把凶手们吊死?

赵家绝对可以肚烂。但无限扩大,行动党和雪州政府欠明福的,难道就是正义?

最低的要求难道只是要求政府交出一个替死鬼?

明福死后,各部门,从下到上,到那鸡,多少只手继续行凶?

报仇?拍古装片啊?这样喊喊话和盖手印有鸟分别。

玛丽 said...

真的是心绪惆怅吗? 难怪看你整晚坐着在摇脚!
"如果你知道了誰是兇手,要湊錢給職業殺手幹掉他,我一定捐錢。"
这一句我顶你,我也很想杀人.

Anonymous said...

請殺手記得找我.
我會替你安排一個花旗國金牌殺手!

花旗佬

大佬 said...

没有政府包庇返贪会,凶手早就被上屌了,既然无法通过司法讨回公道,就由选民手上一票下判决,来惩罚国阵。民联执政,也许会通过司法来惩戒凶手。

流金岁月~丽莲 said...

不知不觉拖了一年,还会拖多久,一句自杀就搞定?
他们真的把人民当白痴?

Botak said...

Jack: 唉, 我明白你的意思. 你知道嗎? 明福 顯靈的傳聞傳開來後, 我多希望那是真的. 司法不彰, 要靠的, 也只有明福自己了. 要司法公義, 很難. 說實話, 要國陣到台, 也不是我們說了爽, 沒那麼容易.

VICTOR BROTHER: 勞煩你了, 在替我們重溫歷史片段. 你說得不錯, 沒有人會想到去MACC就是去死. 反應慢, 就算可以理解啦. 但在那個時候, 汝黨可以做更多, 至少通知他家人. 某行政議員到了反貪局門口, 也是等記者到了才發飆, 結果報章看到他好像神勇大鬧MACC. 據說在葬禮上, 某女議員在趙母情緒平靜後, 再提起往事讓趙母再大哭, 然後抱着她, 記者拍照. 當然, 這些是政治. 我們需要政治作為手段. 但是汝黨切記, 要一跟到底, 十年, 二十年. 不能放棄., 就算大選勝利了, 還是要跟. 這句reminder, 過多兩年, 你就會明白. 你是個忠貞黨員, 我是尊敬的.
議員助理, 是一份收入少, 工作辛苦, 而且現在看起來, 還帶有危險性的工作. 作為反對黨的議員助理, 更加艱難, 而且一直躲在幕後, 鋒頭是議員出. 汝黨應該照顧好他們的福利.

無名: 明福死後, 各部門不管多少隻手行兇, 並不代表這件案子可以等閑視之. 我們博客的角色, 不只是喊口號那麼簡單. 而是要將事件保溫, 要大家繼續憤怒. 要知道, 平民大眾的反應, 和政治前線的人的反應, 是完全不同的. 如果博客寫的是沒用的, 那就不會有人在大家都寫明福時到博客那邊去試圖降溫. (看波波寫倒數的時候就知道了) 如果真有替死鬼, 那也是犯罪的人之一, 一命還一命, 天公地道. 誰死我不管. 說我狠? 我只是實際, 我一直在對一位行動黨的朋友說, 你們如果知道誰是兇手的, 買兇幹掉他算了. 他當然譴責我的想法.
但我是這樣想的. 以前就寫過了, “當沒有法律正義時, 就是人民公義顯現的時候.”哈哈, 當然, 當晚審問他的人應該已經躲起來了.

瑪麗: 你看到我在搖腳, 可能我在看女人. 怎麼不過來打招呼. 唉, 衰就衰在這裡, 人家認得我, 我不認得別人. 別學我, 我sot的, 對了, 聽說瑪麗是男的? 嘿嘿嘿.

花旗佬: 不要黑的, 在番薯國太顯眼.

大佬: 手上一票, 當然要用來懲罰國陣, 但是命案, 不管選舉輸贏, 還是要法庭 ‘懲罰’兇手.

麗蓮: 是, 他們把我們當白痴.

玛丽 said...

波兄,衰就衰在你看女人时没有摇,看党报时就摇个不停了;或者是因为行动党欠赵家的缘故吧!
但我却认为不止是行动党,我们也欠赵家的;套阿忠哥的话,我们也有份杀死明福.

P/S: 男的也可以杀人喔!

Anonymous said...

botak大哥,我不是说博客写写没用,只是喊喊口号,看了那些降温的狗文,更为火大。我只想点出,让政党搞他们的,政党不同博客,发话不能一如大众而已。

各部門不管多少隻手行兇, 也没有這件案子可以等閑視之的意思。我的意思是,包庇,二度行凶。一命抵一命,终究还是便宜了他们。

十几二十个值班官员,最后谁接触明福?没有出入记录,没有闭路电视,没有最基本的收押扣查,连个名字都没有。

抓无替死鬼,是不是应该办几个上级的?如果民联执政、彻查,这一点也做不到,我们可能要白白的愤怒了。

真狠的话,kill bill 里应是复数。

Ptui Seah said...

要不是尊重明福的家人,我也很想‘猥’水瓶给方贵伦那些迟到的粉肠。。。 迟到还扮鱼虾蟹。

Botak said...

瑪麗: 媽的, 我看女人你都看到了....唉..當晚是沒有什麼美女的.

無名: KILL BILL? 日本刀砍perkasa? 哈哈. 好主意.

Ptui Seah: 你應該像你的博一樣, ptui他們.

Anonymous said...

东洋刀加Clint伯西洋枪的《Unforgiven》。

就此打住。

各自为他,继续升温。

Anonymous said...

大佬,我真没有想到你这次回复我这么多话,还引起他人的议论。

老实说,凶手还真容易抓。

首先,那些审问他的绝对脱不了关系。
接下来,谁曾经审问他的,抓一个当天当值的来严刑拷问就知道了。而且敢以不法手段审问的,不是资深的,就是pangkat够高,这样的人都不多。而且当天是谁在当值的,问问阿头就知道了。

我是纳吉的话,祭出两个人头(替死鬼已经不好找了,至多安排他们越狱就是),至少在下届大选可以回收一些票。

=时不时上来的匿名

Bathtub said...

没影响到那只鸡的基本盘,连替死鬼都不用想。

为什么阿米奴命案那么快就交出一个低级警员顶罪?因为回教党在马来基层社会大肆渲染,不轮到那只鸡不屈服于民意。

相反的,明福案件已经被有关当局种族化了,从反贪委会只发出中文文告就可见端倪

明福冤案要有突破性进展,必须走出华人社会,必须走出只有火箭人在搞的格局。

Anonymous said...

我觉得阿米努命案可以这么快有人负责是因为阿米努是死在外头的。因此有一大堆已现身与还未现身的目击者。这样的情况,想盖也盖不了,越盖越糟糕。

当然,马来社会给的压力也是因素之一。

=时不时上来的匿名。

Botak said...

時時匿名: 可惜你不是那吉......你沒看到程序完全顛倒. 不從當天審問他的人開始, 卻從明福是否自殺開始.

浴缸: 在民間, 明福案早已經走出華人社會. 只是當局刻意把他種族化.

時時匿名: 就算明福是死在外頭, 也是一樣的. 相信嗎? 哦, 不是種族問題. 因為兩者的分別在於, 阿米奴案最多到最後可能只是揭露了警察濫權而已. 明福案卻有可能揭露政治性的背景.

Anonymous said...

老实说,对我来说,警察滥权与政治滥权,都已经没有分别了。

=时不时上来的匿名

Anonymous said...

有些事情我不明白,想请教冷眼大兄:

1这个人是谁?为什么他死了就那么重要,有些人冤死街头,歹徒都找不到,也没有人去理会。

我的感觉是,整件事像黑色会里面死了一个老大,他的兄弟感觉被人欺负,或以后死势力会减弱,所以要找出凶手来。本来生命无价,可是却因为一些人靠另一些人吃饭,所以就分出了尊卑。

2如果政府照你所说的改变了,社会会变成怎样?可否仔细描述一下,如果变好了,你还会写博吗,还是有什么其它计划?如果往更糟糕的方向去,该怎么解释?

我觉得,社会以人为本,好坏全由一个群体的社会意识自组织意识合成。以少数要扭转大多数,使人们改变生存模式,是种极其残忍的手段。犹太人就善于利用人们的自组织意识,把人们玩弄于股掌间,巴菲特与索罗斯就是例子。不论人们想什么,他们都有办法操控与凌驾人性的弱点之上。

3为什么你说社会大多数的是愚民?各人觉得略有清高之嫌,是否有什么学术论文(有证据或数据性的),可以发表一下。犹太人总说自己血统尊贵,但是他们操作经济与学术性的技巧真的是一流,当然也有人觉得那是下流的。但是我们不可否认像爱因斯坦设计了最早的原子弹蓝图,那些是铁一般的事实,每个人都知道日本为什么投降。

Anonymous said...

我就是不明白,有些人会明白巴菲特、索罗斯、爱因斯坦、原子弹与日本投降之间的关系,就是不明白好好的一个人死在反贪局的询问有什么重要。

这种人到底是笨还是假聪明呢?

=时不时上来的匿名

Anonymous said...

也就是说,这个人不是很重要的人物?只要是死在反贪局大厦范围内,就成了关键,而且没有被人毁尸灭迹?从推理上来说,听起来像是被逼召供,也可以是被人逼着就范。但他宁死不肯,所以趁人不注意自杀了,至少别人后来可以在反贪局大厦范围内找到他,总好过被人埋了连尸体都找不到,是不是这样?

Anonymous said...

楼上的大佬,你的推车有没有你的推理这么有信心呢?

Anonymous said...

只是打个比方,没有说一定准。很多人都不清楚内情呀,又没有官方说明,每个人各说各的,又没有人拿出证据。也不认识这个人,好像是一名书记?

人家新加坡肾脏基金烂权贪污,还有记者去调查。这个人死了,却被别人拿来大作文章,简直就好像一开始就有预谋一样。

如果反贪污局一开始就有心谋杀,何必派人带他回总部?如果这个人物有关键性,在外找人把他解决不行?

这里面很多东西平民百姓不知道,别人又怎么会理你呢,政治人物却老想着利用次事件激怒平民去平反。我倒是看的不明不白,一头雾水,像死的是冷眼的什么亲人。

Anonymous said...

看来应该是你的推车比较有力,推理还有待加强。有没有想到了要去那里报名上课?

Anonymous said...

一个没有多少人知道的人物,可以揭露政治性背景的可能性很低,除了他本身是间谍或侦探以外,没有其他的可能性了。

如果是间谍,必然保有重要证物在可以和战友取得联系的地方。又或者是在转交证物前被杀,或者战友本身是敌对间谍。

再有可能就是在反贪局内发现重要文件所以被杀。要消灭一个人的方法很多,没有必要出动具有杀伤力的武器。如果是谋杀就更恐怖了,这将是一宗有计划性显示于大众的谋杀案。

所以这件事已经不是常人可以通过愤怒而得知来龙去脉的事情了。搞政治的,吃得咸鱼抵得咸。你再怎么保温,再怎么生气,也没有人会告诉你真相,这不是一般人可以去到的高度。

我们可以做的就是替死者默哀,如果他生前做的事情问心无愧,愿死后能有好去处,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