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1 December 2013

Hands off the children! ---台灣多元家庭的荒繆



近年來的同志群體,持著“我們是弱勢群體”的招牌,所展現的野蠻和囂張跋扈,已經到了只允許自己伸張不滿,不許人家採取反對立場的地步。你敢反對,就定被圍剿,標籤你不尊重人權,恐同,落後。這些所謂的弱勢團體,已經等同文革的紅衛兵。

在他們背後,有一群企圖改變傳統社會次序與價值,以社會主義者自居的人。從對回教恐怖主義者講求人道和世界大同,到支持同性家庭領養孩子,這類憨九多以理論為出發點,漠視現實。但因詞藻亮麗,標榜先進,開口愛心,閉口人性,愛這個包容那個,他們已經逐漸經成為政治正確和另一種一言堂。

現在全面承認同性婚姻的應該有15個國家。老實說,在他們不打孩子的主意前,我也是投贊成票的。我很奇怪台灣一上來就來個多元家庭,而不採用先進國一些聰明的方法,以澳洲為例:只要一對男女(或男男,女女)住在一起至少兩年,就有等同婚姻的權利,在分開時可索取對方的部分財產,或在對方死亡時繼承產業。

這種以人性為出發點,巧妙地避開承認同志婚姻與否的做法,倒是塞住了許多同志的嘴巴。那就是他們承認同居者的權益,不管同性或異性。雖然對於異性戀者,這間接造成結婚證書幾乎形同廢紙。

但是同性伴侶領養孩子卻不是台灣的平權運動所提出多元家庭那麼簡單。許多允許或默許同性關係的西歐國家,根本不會允許一對新結合,沒有孩子的同性伴侶,領養血緣上不屬於他們任何一人的孩子。或者說,領養孩子在西歐國家,就算對於異性伴侶,也是很困難的事,更別說同性領養。因為數據顯示被領養的孩子大多成長過程有問題。

那麼在西方社會,同性伴侶家庭的孩子在什麼情形會出現呢?個案一,女孩生了孩子後與男友分離,領得撫養權後,突然變基婆,不愛男人了,那麼孩子還是繼續由她撫養的,因為孩子已經知道他有正常的父親和母親,而且那是親生母親。個案二,父親坐牢,母親死掉,孩子十多歲,懂事了,一個自小很疼他的叔叔暫時撫養,但是叔叔是基的,法官说那不要緊。看到了吧?别斷章取義,也不是那麼簡單。

但是,不管西方或台灣,左派笨柒聯合同志團體真正要推動的,就是一對同性伴侶可以直接領養一個不懂事或剛出生的 baby。而這就是荒繆,不人道的。你們罵我保守也罷,我要大喊的就是,“別動小孩!hands off the kids!”孩子是要在一男一女的正常家庭下長大的。有本事的,自己生一個!

如果同性戀是天生的,那應該尊重他們喜歡同性的權力。但是在這個被偽自由主義者搞亂的市道,有許多同性戀是後天的。那就是,對異性關係失望,想在同性間尋找慰籍。這類人會越來越多,而如果所謂的多元家庭因這些人而存在,這個世界可以亡了。

許多人在混淆視聽的說,哎喲,你們是大多數也怕,就不讓我們說兩句?現實是,偏偏大多數基於“人道。人權。自由。”等等蓋下來的大帽子,噤若寒蟬!大多數有等於無!

因為在偽人道主義猖獗的世界,所謂的弱勢團體已經侵蝕原有社會的結構!如果我們身為大多數的,不强烈捍衛適合我們生存的次序,那麼社會次序就會變成少數人所提倡的非正常社會次序,如果因為如此,同性伴侶領養孩子如果在世界各地相繼成功,那就是本世紀最大笑話,也是刮了兒童保護法一巴掌。

12 comments:

Unknown said...

看完你的文章后感觉你会被千"夫(婦)"所指,算 了吧,崩口人啊。

Botak said...

我忍了他们很久,现在还要动小孩的主意,我就不忍了。写东西,要凭良心啊。

tamiya said...

尊重选择,但不认同领养孩子。

爱心可以有很多种,既然选择了同性婚姻就已经清楚知道生儿育女是不可能的。

总要有取舍,不能全部赢完。

流金岁月~丽莲 said...

不要说我老土,我是怎么也会歧视同性爱爱的,若是我儿子的话,我会跟他脱离关系。在我眼中这这男男关系跟乱伦没什么分别。所以这些人的行为在我眼中只是莫明其妙。

啤酒花™_J said...

我的台湾朋友都在靠丫。在处理这复杂的人类(男女/男男/女女)关系,澳洲确实是OK的。

身边不乏酱的朋友,‘乱水’的关系,爽就结婚,然后离婚,然后就把孩子推给家里的父母亲的很多。自己又去外面寻寻觅觅的。搞到自己又是男女/男男/女女关系不伦不类的。有人,这是社会的错呢?!哈哈哈

若是天生的,当然是没得选择嘛。

mengon said...

我相信天生同性恋者其實不是很多,好些所謂的同性戀者其實是擁有特殊愛好的心裡變態。其中一些還是在監獄內被人雞奸成癮,出獄後無法自拔,再把自己標榜為同性戀,加入同性戀圈子以延續其癖好。這些人如果有權利領養小孩,這世界不知會上演多少悲劇!

Botak said...

塔米亞:和你一樣,但是現在他們很兇,要變成主流。

麗蓮:哈哈,就喜歡你這種直性子,可是在今天,這些偽人道主義者不給人擺正鮮明立場。

啤酒花:對,現在很多人很亂水。男友不要她了,找女友。過後又男友。他媽的。

明安:愛好屁股,也可以有光環,真的嘖嘖嘖。

大头猪 said...

社會逐漸認同同性結婚,已是最大的包容。
同志夫妻要領養孩子,在法律上也是引起爭議的一環。

目前為止我還沒見過有關同性結合能tahan多久的統計數字,恕我偏見,正常男女結婚尚且離婚頻頻,同性婚姻的話我覺得熬不過三年。

一旦同志倆離婚,他們領養的孩子該何去何從?

Botak said...

Anakmalaysia: Sorry that I accidentally delete your comment. Thanks for your support.

大头猪,完全正确。现在他们比你还凶,而且要成为政治正确。

Mia said...

同性恋的形成本就畸形。。。扭曲了自身对同性恋的理解,确定领养到手真的能尽到"父责""母责"?
从人的出发点,当然很多人都能养小孩!前提是那是个人养人不是人养动物哦。。。当然今天反对他们领养动物是不人道的;可是反对同同养小孩并无不妥。。。难不成代待小孩大了发生问题才出来反对咩?

Botak said...

Mia:外國的同志朋友我見得多,也認識不少,他們大多平和,低調,但是充滿自信,而且,不怎麼看重孩子。他們看重的,是可以過自己的生活。
本地的心裡扭曲令人驚歎,我在FB的專頁,看到那些人就因你一句話像瘋狗一樣上來圍攻,扭曲我的意思,加諸歪理。這幾天我不理會他們,但是我心裡納悶,怎麼他們這麼沒自信?這麼敏感?而且,承認你同志權益還不夠,還要孩子?你都變基了,要孩子來幹什麼?
很值得研究的課題。

阿信 said...

有点反伦理又放不下伦理的矛盾。 
“为什么非领养不可??!!”
因为想要有个小孩,有个家......

“家”、“一夫一妻”、“婚姻忠诚”、.....等等! 到底这些八股的文明和伦理产物对他们是什么概念呢?

我想来想去也想不通他们的上下限要设在哪里?“父女”“母子”“人兽”“姐弟”“兄妹”......谁可以解答一下?